时间:2019-01-04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全球有机硅网讯:
关于橡胶制品、硅胶制品的环评类别 +
《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第46项:“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为报告书类别。对于这一条有两个问题:一是硅胶制品一般为食品级别,原料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担有炼化、硫化工艺,硅胶制品归类为橡胶制品,需要编制报告书吗?二是“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要编制报告书,那么如果项目仅有炼化或者仅有硫化工艺,是否环评类别就降低?
1、根据所述,该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第46项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第46项规定中的“有炼化及硫化工艺”包含了炼化、硫化两项内容,建设项目只要具备其一,即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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