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0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是我司注册,取得独占使用权的商标。“广东长鹿胶业有限公司”与我司无任何关系,其故意蹭品牌、蹭商标获取不正当利益。“长鹿胶业”和“金麓胶业”委托“广州华士康”代加工侵权产品,广州华士康本应知晓受委托的产品存在侵权的可能,但其仍在为长鹿胶业、金麓胶业代加工。我司起诉以上三家公司,获得法院的支持,取得胜诉,再度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虽然品牌维权打假之路荆棘万里,但长鹿会保持初心,持续创新,维护品牌成果。我司维权案的再次胜利,足以见得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视。未来,中华民族的创新产品将如同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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