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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月14日起对美韩进口多晶硅征税

时间:2026-01-15来源:全球有机硅网

全球有机硅网1月15日讯:中国商务部13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税率为美国公司53.3%-57%,韩国公司4.4%-113.8%。


应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申请,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商务部当日还发布公告,决定自2026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5年,美国各公司税率为0%-2.1%。


太阳能级多晶硅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的生产,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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